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新年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建议》精神,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应我区教育现代化需要的教师队伍,统筹解决目前我区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短缺的矛盾,依据《浙江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公告》有关需要,经区政府报送,省教育厅赞同,现将我区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承办院校、定向培养专业及招生计划
2、志愿填报及录取
志愿填报
1.户籍需要:定向培养考试报名学生需要为北仑区户籍。
2.招录批次:考试报名学生需要在浙江参加高考考试,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具体需要以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
1.浙江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按高考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根据招生计划1﹕1.2的比率,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有关高校将名单抄告北仑区教育局。
2.北仑区教育局依据有关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考试总分从高到低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按需要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的,由北仑区教育局商同北仑区人社局后,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有关高校。
4. 因考生舍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导致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率补提供考生名单,并实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5.省教育考试院按北仑区确定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有关高校将按规定进行录取并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北仑区教育、北仑区人社局备案。
3、其他应该注意的事情
1.本次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
2.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需与北仑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3.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具备事业职员身份,其所有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学生毕业时需获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按期毕业后,经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进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职员聘用合同,纳入北仑区事业编制教师统一管理,并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具体任教学校。毕业分配后,至少为北仑区下属学校服务6年以上,服务期内由北仑区依据实质状况逐年返还学生就读期间所缴学费。录用职员如未能达到本专业的学习需要,则退出定向培养计划,毕业后自主择业。
4.其它未尽事情,由北仑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承办院校、定向培养专业及招生计划.doc
北仑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0日
原标题:2019年北仑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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