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进步的需要,依据《天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推行方法》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0名。特发布公告如下:
1、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需要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2、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拥护中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备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4.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入门知识及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7.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有关证书;
8.持有港澳台区域及海外院校毕业生证书职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有关材料;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2.正在同意立案审察的职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职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职员。
3、招聘职位查看
具体招聘的职位、人数和条件等见《2019年天津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应届硕士研究生职位表》 。考试报名职员从2019年6月5日开始,通过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北辰区教育局网进行查看。
4、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具体程序如下:
报名
考试报名和交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成本为每个人45元,逾期没有办理交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舍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
报名日期:2019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7:00。
交费时间:2019年6月17日9:00-6月22日17:00。
考试报名职员限考试报名一个职位,不可兼报。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不真实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置。考试报名职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看资格审察结果,通过审察的考试报名职员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确认。
依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到天津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办理减免考务成本手续。
考试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可以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考试报名该职位的职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成本。
职位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
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数。
改报时间:2019年6月24日 9:00-16:00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6月27日9:00-6月28日17:00。
天津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互联网报名、交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推行工作,保证互联网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法进行。
笔试考试考哪几科为《教育综合常识》。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09:00-10:30
考试报名职员应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要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试报名职员不能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7月5日9:00,考试报名职员登录报名网址查看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