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推行方法》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与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质,经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
1、学校介绍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重庆人民政府举办、重庆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坐落于长江三峡库区腹地的重庆第二大城市万州。
学校占地839亩,校舍38万平米,固定资产7.48亿元。现普通高职高专学生11931人、成人本专科学生1142人,在职职工1003人,教授44人,副教授147人,博硕士286人,双师型教师达85%,有76名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团体任职。设有临床医学、医学技术、中医、护理、药学、公共卫生与管理、思政教学、基础医学、公共基础等9个教学院部。学校实践教学体系健全,校内建有基础实验中心、护理实训中心、临床实训中心、中医实训中心和药学实训中心,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7所。
2、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角逐、择优方针,根据德才兼备的规范,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
3、招聘计划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44名。
4、招聘范围和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面试:
1.具备中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什么地方分;
3.诚实诚信,具备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5.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6.在校或外贸原单位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行为;
7.面试职员年龄应达到以下需要:获得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获得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其他高层次的人才、急切需要紧缺专业和技术骨干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赞同后,可适合放宽年龄;
8.年龄、工作历程计算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之近日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在1983年6月16日及将来出生,依次类推。
下列职员不是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刑罚尚未实行完毕或是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职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招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职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实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职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尚未打造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职员;具备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为事业单位职员的其他情形的职员;本校及附属单位在编职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可以凭已获得的学历证考试报名。
在国内高校获得的学历须获得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海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的职员,其学历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方法
1.凡符合职位招聘条件的面试职员,下载填写《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简历,以面试职位+名字+最高学位+专业命名文件夹,通过邮件方法投寄至学校人事处邮箱。
2.面试职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职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需要按需要如实填报本人状况,填报内容如有不真实、隐瞒,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
报名、考试考核时间
招聘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24:00截止,报名期间将当令公布各职位报名状况,请于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查看。考试考核时间暂定为7月8日,具体时间地址以学校官方网站发布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址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舍弃资格。
报名截止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各职位报名人数、参加资格复审职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址、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址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有关学校状况、招聘职位详见学校网页或人事处主页中的人才招聘专栏
专业审核有关事情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导致同一专业称谓不同的,视为符合专业需要。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同,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察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需要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需要。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资格审察
面试者报名后,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结合具体招聘职位条件对面试职员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察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察尺度,统一审察口径,不能随便放宽招聘职位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面试者参加考试考核。考试报名职员与现工作单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需要与有其他考试报名有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职位面试条件者参加复审及考试考核,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证明单、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成就;
其它职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学术成就;
研究生需要提供前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需持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面试者应注意维持联系方法畅通,如没办法联系不可以按时参加招聘视为自动舍弃。若因报名信息与实质不符,致使不符合应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考核
心理健康测试
主要考察面试职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
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面试职员的职位有关专业理论常识,采取闭卷方法进行,分值100分。
各职位的笔试开考比率为1:2。招聘职位数与实质报名人数比率不足1:2时,相应递减拟招聘职位人数至规定比率;不可以递减的取消该职位招聘。其中,属急切需要紧缺职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赞同后,可作为紧缺职位开考。
专业技能测试
拟招聘职位人数按1:3的比率,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为试讲、职位专业实践能力2个环节进行,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的方法,主要考察面试职员对专业入门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办法、教学技能与教学态度等综合状况,分值100分。
职位专业实践能力主要考察面试职员有关职位专业实践能力水平的综合状况,分值100分。
教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60%+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40%。
临床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60%+试讲成绩40%。
其它职位兼课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主要职位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60%+试讲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