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在线报名步骤和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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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公告》精神,现将我区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公布如下:
1、认定范围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任教学校在江岸区的社会职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教师资格条例〉推行细节》、《湖北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规定的各项条件,可以申请此次教师资格认定。
2、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申请人在线报名。9月21日8:00十月9日23:59,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在线报名。网报时,选择江岸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江岸区教育局人事科为现场确认点。
现场确认。十月14日十月16日,申请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到江岸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区教育局认定。在受理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及网上公示。
颁发证书。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领证时间以江岸教育信息网上通知为准。
3、有关需要注意的地方
网报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具备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师范专业毕业职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需要填报信息,网报信息需要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虚报所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下载PDF格式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别表》等其他表格可在江岸教育信息网上下载打印。
完成在线报名的申请人应依据网报系统提示,按需要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
5.中文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6.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别表》;
7.师范专业毕业职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学业成绩与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非师范专业毕业职员须提供全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个人照片一张。
9.户籍在江岸区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任教学校在江岸区的申请人,须提供由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与任教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与任教学校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凭据。
江岸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武汉第八医院体检中心。湖北人民医院为我省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体检结论作出最后裁定。
原标题:江岸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江岸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及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