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秋天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在滁州内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
2.认定对象
师范类专业毕业职员;
截止2014年2月,已获得高等教育自考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职员或截止2014年2月,仅获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但在本次认定工作开始前已通过高等教育自考获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职员。 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将来获得的,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
认定对象中,为非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为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
2、有关需要: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滁州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应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要,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常识与运用所学常识剖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质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习语文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系统开放时间
依据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管理软件,滁州设置开放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至12月十日,网报时间段为9月23日至十月十日。
4、认定步骤
1.网上申报
非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开放时间为申报时期内工作日8:00-18:00,双休日和其他时间段该网站停止服务。
申请职员务必用自己常见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2.现场确认
申请职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确认时间及地址以各级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为准。
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请按以下需要参加现场确认。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
确认时间
十月13日-十月15日
确认地址
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教体窗口﹙一楼C28、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