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在线报名步骤和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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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参加磐安县2015年秋天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职员,请认真阅读此通知。
依据《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教育部《关于拓展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建议》和浙江教育厅《浙江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推行策略》精神,现将磐安县2015年秋天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认定范围
磐安县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金华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所在地在本县或人事档案挂靠本县人才交流中心,符合有关申报条件的职员,可向我局提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申请。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县的职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2、认定对象
为做好新老职员过渡和新老政策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已获得《浙江申请教师资格职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与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其获得毕业证书后,在教育学和心理学规定有效期内,向相应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与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其获得毕业证书后,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类型的教师资格。
3、在线报名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在线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1日~十月12日截止。
4、报名方法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申报人 栏目,申请人依据条件、范围等需要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约,依据提示填写有关信息。
3.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型、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依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4.阅读网报需要注意的地方。
5.填报信息。按需要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正确电子邮箱、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最近彩照。所填信息需要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提交信息。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7.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名字、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8.打印表格。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
9.申请状况查看。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询个人申请时段的状况,申请状况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察。
10.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 申报人栏目,申请人依据条件、范围、等需要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约栏目,依据提示填写有关信息。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名字、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需要真实、准确、无误。
4.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型、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依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需要注意的地方。
6.填报信息。按需要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需要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名字、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
10.申请状况查看。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询个人申请时段的状况,申请状况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察。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