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教育厅和台州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县从3月开始拓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准时间安排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以下两类职员可向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一是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县的职员;二是户口不在我县,但人事档案挂靠在玉环人才交流中心的职员。
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职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3、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户口簿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证明;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浙江申请教师资格职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同一底版的最近正面半身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上交;
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思想品德鉴别表一份。
4、咨询地址:县为民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6年上半年玉环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6年上半年玉环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有关附件
玉环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