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办通〔2016〕27号《关于公开选聘学生校长助理的推行策略》需要,结合学校工作实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聘第三届学生校长助理。现将具体选聘需要公告如下:
1、竞聘条件
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革新能力出色,综合素质较高,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乐于服务同学,擅长团结协作,具备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具备较强的民主管理意识和能力,熟知学校有关工作和政策,热心学校民主管理工作。
诚实诚信,身心健康,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等不好的记录。
学习习惯端正,在校期间无补考记录。
2、选聘程序
初选。
采取二级学院推荐方法。二级学院选拔推荐符合参选条件的候选人参选。
复选
复选使用面试形式。重点对候选人综合素质进行评测。
公示
依据复选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名单并公示。
聘用
公示无异议,颁发聘书,聘用期一年,学生校长助理一经聘任原则上不能担任其他学生团体主要职务。
3、选聘人数和时间
原则上选聘学生校长助理7名,我校四年一贯制本科生和专科生均可参选,有学生干部工作历程者优先。
每一个学院限推报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填写《学生校长助理申请表》,并于3月8日下午2:00前将《登记表》报送至学生处。
咨询电话:
复选面试时间为3月13日下午2:00,地址:正德楼4楼会议室。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聘第三届学生校长助理的公告
学生校长助理申请表.doc
学工委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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