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河海大学现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专职教师1名,有关事情如下:
1、招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心理学或医学密切有关专业。
2.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具备好的人际互动能力。
3.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低于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低于32周岁。
2、招聘程序
面试截止时间
2019年3月19日
4月底前未接到公告,说明未通过审核,不再另行公告。
申请材料及邮寄
1、申请材料
《河海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专职教师职位面试申请表》;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已获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套;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1套;
身份证复印件和最近全身彩照1张。
2、材料邮寄
面试职员填写《河海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专职教师职位面试申请表》,并附有关申请材料,面试材料通过当面投递或邮寄。具体邮寄地址见联系方法,所有面试材料恕不退回。
考核
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方法,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职员。
2、面试者参加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简历中提到的证书原件与有关证明材料,材料核实无误后,参加考核。
考核重点考察面试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心理健康教育有关业务能力等状况。
3、考核通过职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入拟聘职员名单。
4、学校依据考核成绩及面试者实质工作历程等状况,择优确定最后拟聘职员名单,报学校审定。
公示
对拟聘职员进行公示。
签约
拟聘职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入职所需有关手续。
3、聘用方法
我校新聘心理健康教师实行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聘用方法。
4、有关说明
1、面试职员须认真阅读招聘通知,按需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需要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有关责任由面试职员承担。
2、学校赞同聘用的职员,应准时办理后续有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舍弃。
5、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南京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张老师,穆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0098
投递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原标题:河海大学2019年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专职教师公开招聘通知
河海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专职教师职位面试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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