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安徽2017年秋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需要,迎江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
1、在线报名
1、报名日期
11月1日至11月14日8:00| 17:30 。
2、报名入口: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报名结束后,在线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址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申请。
2、认定条件
1.认定对象
在安庆迎江区内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含:
符合《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职员。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
2、认定需要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安庆迎江区内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认定步骤
1.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在线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