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据山东教育厅《关于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规范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和《山东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质,现将日照2017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认定机构
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日照教育局负责认定。
2、认定范围
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职员。
师范类毕业生:2012年以前入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符合山东教育厅规定的直接认定条件,且未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职员,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予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与学历和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
3、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日照的中国公民。
拥有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婴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获得毕业证书前,不可以申请本批次教师资格认定。
达到中文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获得相应等级证书。
具备好的身体素质。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职员体检标准的公告》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规定,根据《山东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流程》需要,在日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合格,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思想品德鉴别合格。
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婴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4、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职员须在3月21日8:00-3月29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并进行如下操作: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别的人员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2.申请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考试报名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选择。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相应的区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选择日照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选择同认定机构的市、区县教育局。
4.依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5. 导出《教师资格申请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组织体检
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申请教师资格职员体格检查表》等有关证件材料到日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申请的职员须在3月29日-3月31日到相应确认点提交教师资格材料进行审察。申请人因故没办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别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证明、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