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工作部署和玉林教育局《关于拓展2017年春天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需要,经研究,决定拓展2017年春天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现就认定的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对象。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我市的以下三类职员:
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职员。
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等缘由,于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2、认定条件
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应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常识与运用所学常识剖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质问题的能力。
应拥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中文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认定机构管辖区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标准及方法》,具备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3、在线报名
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职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职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看。
考生网报申请时间:4月十日至6月30日。
4、体检
体检地址:玉林红十字会医院分院,联系科室:六楼体检中心。
体检时间:6月1日30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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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自行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表》,并填写名字性别贴好照片,申请职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可以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不可以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
需要:持本人身份证空腹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市红十字会医院分院送受理处,申报职员不能带走。
体检医院联系电话:。
5、现场受理
请网上受理成功的申请职员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地址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地址:玉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窗口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