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打造和进一步健全全省事业单位新进职员公开招聘规范建议的公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建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公告》和集安市《关于加大人才工作的建议》文件精神,集安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7人,现或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1、招聘计划
本次集安市第一中学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7人。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集安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及其资格条件大全》。
2、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拥有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招聘职位对年龄有特殊需要的,按招聘职位需要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9年6月18日为准。
6.拥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所学专业一致;中文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从事语文学科教学中文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职位条件。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拥有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赞同。
2.在职职员考试报名,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赞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遭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职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职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职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职位需要最低服务年限的职员。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回避情形
面试职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不能考试报名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