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察对象
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1:
1比率确定考察对象。
2、时间安排
6月28日|7月8日为考察时间,7月中旬依据考察状况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3、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复审考察对象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1.德:主要包含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2.能:主要包含从事本职工作所拥有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3.勤:主要包含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4.绩:主要包含工作实绩,含完成工作的数目、水平、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5.廉:主要包含廉洁自律、自我需要和形象等方面。
4、考察办法
实地考察。
5、考察工作步骤
1.考察预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考察预告。
2.查阅个人档案。
3.听取单位领导、同事的状况介绍、所在学校,走访座谈有关职员,与考察对象面议。一般谈话人数为5|10人。
4.无固定单位的,通过乡镇、村知道有关状况。
5.形成书面报告,提出考察组建议建议。
6.7月8近日,B类考察对象向考察组提交800字以上工作报告和《诸暨市教育局教师招聘考察评定表》,考察评定表中相应栏目由考察对象自行到户口所在地镇街计生办、派出所签署鉴别建议。
6、考察结果运用
考察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紧急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遭到开除中共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年轻人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遭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与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借助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别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偷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紧急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紧急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有不适合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它情形。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审计、纪律审察,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学考试察期结束后30天内,上述审计、审察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考察结论为不适合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
原标题:2016年新教师招聘考察工作公告
诸暨市教育局教师招聘考察评定表
诸暨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