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推行策略》,现将我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教师资格的类型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
2、认定教师资格应拥有的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户籍需要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银川,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在银川就读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学历需要
1.考试报名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考试报名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应当拥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等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于2017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最早应于毕业最后一学期进行。
中文需要
非语文专业申请人的中文水平应达到《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语文学科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等级。
体检需要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请申请人根据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成绩需要
1.国家公务员考试: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2.师范类:已获得与申报教师资格证资格类型、任教学科相应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证;2017年全日制师范应届毕业生已完成有关学习课程并合格,学分达标。
3、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在线报名
1.报名日期:2017年3月22日-4月15日。
2.报名网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