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规定,浙江工程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单位
浙江工程师学院:根据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总体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校企协同、复合交叉、国际合作,主要承担高水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企业工程师培训、校企合作服务等工作。
2、招聘职位、条件及待遇
需要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要为培训管理职员1人,为管理职位。
职位具体需要为:
1.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工学专业;
2.具备企业研发管理或高校专业技术项目培训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历程,熟知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管理具体流程;
3.具备较强的组织交流协调能力和革新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备高校专业技术培训经验10年以上、特别合适职位需要的可适合放宽,但低于40周岁。
职位职责
1.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培训的市场调查,制定培训计划,打造并健全培训体系、培训规范及培训品牌课程建设等;
2.负责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培训师资队伍的打造、管理和推行;
3.打造培训职员的档案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职位报名要求者均可面试。
资格条件
面试职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想履行事业单位职员的义务;
2.拥有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拥有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与职位之间没有按规定应当避免的情形;
5.拥有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需要,主要依据招聘单位使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方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需要,主要依据招聘单位使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使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职位待遇
招聘职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职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员工有关薪资福利待遇。
3、招聘程序与方法
报名和资格初审
1.在线报名。时间:2019年4月30日-5月15日16:00。面试职员登录浙江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报名网站,依据提示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含: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历程有关证明材料;可体现本人胜任力的其他材料等。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文档,或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用名字+招聘职位的文件名字,通过报名网站上传简历处上传。
面试职员仅注册未申报职位或申报材料不符合需要,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依据面试职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面试职员反馈结果。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然取消招聘计划。
考试考核
考试使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19年5月-6月在杭州内进行,具体安排在浙江大学人事处和工程师学院网站另行公告。面试职员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根据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位有关的综合常识与能力。
笔试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8的比率确定职位入围面试职员名单。职位实质参加笔试人数低于8人时,则按低于实质参加笔试人数的90%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具体安排在浙江大学有关网站另行公告。面试职员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根据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职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历程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职位条件不相符的,不能参加面试。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舍弃考试资格。面试职员在报名、资格审察中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方法:答辩。面试职员对有关业务范围内工作历程、职位认知和进步规划等进行陈述,并同意评委提问。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职员不可以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依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环节的方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建议为准。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职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职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职员没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职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
面试者舍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不是安排职员递补。需要递补的,依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4、纪律、监督与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 人才招聘);
2.主管部门网站;
3.浙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招聘过程有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面试者自行注意。
对面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置,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实行。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对招聘工作及有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准时研究处置。
监督电话:。
原标题:浙江工程师学院公开招聘职员通知
浙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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