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教师资格规范推行细节》、《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推行策略》和《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及市教育局安排布置,为做好我县2015年秋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认定范围及对象
认定范围
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委托受理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认定申请。
认定对象
1.符合《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讲解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职员。
2.持有高等教育自考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职员。其中,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将来获得的,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
认定对象中,1、2为非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3为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
2、时间、地址:
在线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9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十月12日十月16日。
以上时间内,遇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申请人自动舍弃,逾期不予办理。
现场确认地址: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3、报名要求:
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可以作为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可以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有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者,应当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具备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根据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体检项目,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中文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习语文教师资格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拥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同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职员,其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和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中标明的考试类别需要一致,无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其余职员均需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讲师审察委员会对其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
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常识需要: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须考试合格获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升本毕业生,如专科段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专升本毕业生,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须考试合格获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4、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有: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