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翔安区教育事业科学进步,加大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依据厦门事业单位补充员工暂行规定》、《中共厦门委 厦门人民政府印发的公告》、《厦门教育局 厦门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教育人才引进推行细节的公告和《中共翔安区委关于印发〈翔安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推行细节〉的公告》,结合我区实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内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职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翔安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高层次教育人才职位信息表》
2、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宪法;
2.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福建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标准》;
4.报名正、副校长职位,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立德树人,忠于职守,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备一流的教育理论水平;
任职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能发挥示范带头用途,任职期内,学生道德水准、学业水平、身体素质和个性专长得到常见进步,教师专业素质得到常见提高,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获得较大实效;
5.报名教研员职位,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教学业务竞赛和教研活动成绩突出;
科研成就显著;
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6.拥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能报名、聘用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的公务员,或招考时需要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同意刑事处罚的职员;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
5.年度考核近5年有不合格的职员;
6.本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7.受聘考试报名职位即构本钱简章第五部分第十五项回避关系情形的职员;
8.具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聘用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职员。
考试报名职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员工在资格复核时原则上应提供所在单位赞同考试报名的书面证明,确有实质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赞同,可在体检或考核期内提供赞同考试报名证明,不然视为自动舍弃。
3、报名及资格审察
在线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邮件的方法。
报名日期:2019年3月2日上午8:00--2019年4月十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起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考试报名职员只能报名参加本场招聘职位中的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更改,并以所考试报名职位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职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条件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不真实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或聘用资格。
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翔安区教育人才办负责讲解说明并进行资格审核,招聘职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咨询翔安区教育人才办,并同意招聘职位资格任职条件问题咨询。
1.报名联系方法:
邮箱:
联系方法:
办公地址:厦门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建行4楼组宣科
2.报名方法及材料
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的文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职位类别-单位-名字,发送到指定邮箱:。
有关报名材料如下:
《2019年厦门翔安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2019年厦门翔安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内高层次教育人才面试职员简明状况登记表》
1寸免冠彩照证件照
身份证
户口本
学历、学位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
中文合格证书
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
任党政职务任命文件
职位条件需要的近3年内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就
职位条件需要的其他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
所在单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历程和教育教学习管理营业额证明
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所在单位赞同考试报名的书面证明
学校级别证明材料